2月7日,一份名为《关于请求停止江西彭泽核电厂项目建设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文件在微博上引发热议,该《报告》的发文单位为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人民政府。《报告》直指江西彭泽核电厂项目在建设前期以及项目建成后存在的各种问题或隐患。
望江县政府办公室7日向记者透露,确曾发过此“望政[2011]56号文”,该县发改委一名官员也向记者证实了上述文件中提及的问题,并表示《报告》有其依据和理由,目前安徽省发改委已意向将望江县的意见递交国家能源局。
彭泽县核电办人士则对望江县《报告》中涉及的问题予以否认,称其说法没有依据。
被指评估材料不实
该《报告》系望江县政府于2011年11月15日发给安徽省发改委能源局的。《报告》指出,彭泽核电项目在选址评估、环境影响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项目前期存在的问题中,上述文件提出了“人口数据失真”、“地震标准不符”、“临近工业集中区”以及民意调查不够公开透明等问题。
“根据环保部《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厂址半径5公里规划限制区内如有1万人以上的乡镇,半径10公里范围内如有10万人以上的城镇等,都不宜建核动力厂。”《报告》认为,彭泽核电厂项目所在地半径10公里范围内涉及望江县华阳镇、杨湾镇、太慈镇等多个乡镇,其中半径3.2公里至10.9公里范围内的华阳镇常住人口就达17万,流动人口3万。而彭泽核电厂在2006年上报的评估材料以及2008年修改之后的人口数据均存在严重失实问题。
同时,《报告》称,核电厂所处的江西九江位于“九江-靖安”断裂带上,地震较为活跃,近十年已发生5次震级在3.2~5.7级的地震,该核电厂却在选址影响报告书中称,厂址附件范围不存在第四季活动断层,属于弱震区。故《报告》认为,该核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显然失实,为核安全埋下巨大隐患。
望江县的这份《报告》还指出,核电厂临近工业集中区,当初该厂选址阶段的环评报告称15公里半径范围内无大中型企业与事实不符。《报告》认为,核电厂选址评估时的民意调查存在明显局限性,有悖于民意调查的公开透明原则。
此外,《报告》还指出,该核电厂项目建成后将存在液态污染、气态污染以及安全防范等各方面的问题。
望乡彭泽各执一词
公开资料显示,江西彭泽核电站位于江西九江市彭泽县马当镇境内的帽子山,距彭泽县城约22公里,距九江市约80公里,距南昌市约170公里。该核电厂规划建设4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一期工程规模为2台第三代AP1000核电机组;初步计划2010年12月开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建设总工期为56个月。第一台机组2015年8月建成投产,第二台机组与第一台机组间隔10个月,第二台机组将于2016年6月投入商业运行。
资料表明,国家环保部2009年4月发布了《关于江西彭泽核电厂一期工程一、二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的批复》。
望江县认为,作为环境权益方,有权对该项目提出意见,为维护望乡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恳请安徽省发改委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真实情况,取消彭泽核电厂项目。
“隔江相望,离我们非常近,直线距离就10公里”,望江县发改委某官员7日表示,《报告》提到的问题有理有据,目前安徽省发改委也有意向将该县反映的情况向国家能源局提交。
对于望江县《报告》中的各种说法,彭泽县核电办表示反对。
“瞎说,怎么会有造假的成分?”该县核电办人士对记者称,核电厂选址评估相关数据都系经过调查后得出,望江县说法没有依据。
该人士认为这是因为百姓不懂核电,该核电站项目具体何时建设尚不清楚,有待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某核能专家告诉记者,目前,由环保部提交的《核安全规划》、国家能源局拟定的《核电安全规划》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调整规划》等已上报国务院进行审定,何时发布尚无具体时间。而目前内陆核电站的建设都还处在前期工作阶段,尤其是“两湖一江(湖南、湖北和江西)”的核电均在前期规划准备,动工建设同样没有明确。